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3年前在嘉義市「和聯境金虎爺會」繞境晚會上引爆炸彈的趙偉志,今年8月底才經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8年定讞,原先一直收押於台南監獄。未料趙男家屬本月2日繳清他在雲林所犯另案的易科罰金後,南監誤認他已執行完畢,當場將人釋放。嘉義地檢署5日獲知此事,隨即發布通緝,並指揮嘉義市警方於6日將趙男逮捕,現已發監執行。嘉檢昨(7)日坦承,此次事件起因於跨署執行聯繫出現「時間空窗」。
趙偉志放爆炸物導致29人受傷 28年定讞
這起爆炸案發生於2023年7月,造成包括一名2歲兒童在內的29人受傷。同年10月,檢警逮捕趙男,並在其住處搜出九把改造長槍、可製成十顆手榴彈的黑色火藥成品等物品。
一審嘉義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二審由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改判,以製造爆裂物罪處有期徒刑14年,另以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18年,合併執行28年,併科罰金30萬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家屬繳清雲林另案易科罰金 台南監所誤認已執行完畢當場釋放
趙偉志原先一直收押於台南監獄,但趙男家屬本月2日繳清他在雲林所犯另案的易科罰金後,台南監獄竟誤認他已執行完畢,當場將人釋放。嘉義地檢署得知後,緊急發布通緝,嘉義警方並於6日逮捕趙男。
嘉義地檢署昨日也表示,因跨署執行聯繫時差,於5日獲知此事趙男因另案罰金繳納獲釋,隨即發布通緝,並指揮嘉義市警方於6日將趙男逮捕,現已發監執行。嘉檢也強調,未來針對跨轄重大案件,將建立「雙向控管與即時確認機制」,嚴密防堵執行漏洞,維護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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