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部中心/陳珊珊 高雄報導
高雄有一位民眾投訴,自己9月初到連鎖賣場鳳山店,卻遭頭上懸掛的標示牌,砸中眼睛,造成左眼角膜擦傷,事發至今一個多月,業者態度消極,要求賠償3萬8千元,但業者也只願意給6千元,讓他相當無奈,對此賣場也回應,會持續關心與顧客溝通。

眼睛受傷包著紗布,錄下影片,表情全是無奈。高雄這位民眾,出面控訴,自己9月初到連鎖賣場鳳山店,走過拖鞋區時,頭上懸掛的標示牌,卻突然掉下來,直接砸傷他,造成他左眼角膜擦傷,但業者卻不聞不問。投訴民眾說:「從頭到尾我都沒有去碰任何層架、牌子,我要離開的時候標示牌就已經砸入我的眼睛了」。民眾說自己受傷之後,業者處理態度很消極,都要他自己去聯繫,開了賠償費用3萬8千元,包含醫療費、計程車費、3天工作損失費還有精神賠償等等,但業者只願意賠償6千元,讓他覺得很不能接受。投訴民眾說:「我就提出一個合理的賠償金額,然後讓他們去討論說要賠多少,但他們一下就要用6千塊打發我,很不合理,我們9月23日交資料,他說好,跟公司討論,結果一通電話、訊息都沒有」。

逛個賣場卻無故遭標示牌砸中,眼睛受傷,民眾認為可能是標示牌磁性消退造成,還好自己有閃得快,否則恐怕不只擦傷而已。投訴民眾說:「醫生說幸好我有閃得快,如果沒有閃得快,我可能會失明。我到現在都覺得,眼睛還是刺刺的,會流眼淚」。對此,賣場表示對於意外,深感遺憾,第一時間派員檢查現場無虞,後續會持續關心與顧客溝通。畢竟事發至今,已超過一個月,雙方後續處理和賠償,還是談不攏,民眾只希望能看見賣場的誠意,讓事情趕快落幕,也別再有人因此受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