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部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市一名賴姓里長,利用公所指派發放重陽節禮物時,涉嫌以每票500元、1000元不等現金,向選民買票,想要爭取連任。檢方大動作,搜索14處約談16人,訊後認定賴姓里長涉案嫌疑重大,最終法院裁定收押,其中有2名選民遭限制住居。

到里民家中送上重陽節禮物,開心拍照留念!這位苗栗市賴姓里長,被指控疑似利用公務之便,在發放重陽禮物時,暗中夾帶現金賄選,企圖爭取連任。

這位現任賴姓里長,被檢舉在重陽節期間,利用公所指派,發放禮物機會,藉機拜訪里民,並挑選自認適合對象,以每票500到1000元不等的現金,進行賄選買票,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檢方19日大規模約談,傳喚16位相關人士,到案說明。聲源:苗栗地檢署主檢劉偉誠:「檢察官於訊問後認該里長參選人,賴某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煙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認定賴姓里長犯罪嫌疑重大,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同時,有兩名收受現金的選民,也被限制住居,其餘人則請回。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