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中心/陳崇翰 基隆報導
曾任基隆市議長,爭取議員九連霸的張芳麗,因議長選舉曾收賄遭判刑確定,喪失參選資格。周一她召開記者會,舉新北市選委會,認定曾犯貪汙案里長具參選資格為例,要求中選會說明兩案差別,不過基隆市選委會表示,依法不得登記。
身穿襯衫,率眾高喊口號,要一個正義。爭取九連霸的無黨籍基隆市議員張芳麗,因為30年前,涉及議長選舉收賄案,遭判不符參選資格,九連霸之路恐怕就此中斷。張芳麗不服,質疑資格審查標準不一。基隆市議員 張芳麗:「我這件事情是在民國32年之前的事情,所以我認為這是非常的不公平。」

1994年,張芳麗因收賄案,遭判有期徒刑七個月、褫奪公權兩年,緩刑四年。原本褫奪公權的時間已經過了,只不過112年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法後,明定曾涉犯賄選,經判刑確定者,終身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張芳麗20號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並向中選會提起訴願。張芳麗拿出新北市金山區一名里長參選人的案例,指出對方經重新審視判決後,撤銷原處分、獲准登記。認為兩案情況相近,卻出現不同結果,要求主管機關說清楚,究竟差別在哪裡。基隆市議員 張芳麗:「遞送暫時狀態假處分書,由臺北高等行政法法院簽收,至今未得到任何的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