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7 10:21:28
快新聞/渣男約少女「百貨公司廁所激戰」搞出人命!竟連墮胎藥都不買下場慘了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雖說生理需求乃人之常情,但若因此對未成年少年少女伸出狼爪,小心吃上官司!桃園地院近日就接獲1案,被告邵姓男子明知受害少女未滿16歲,竟與其發生至少4次性行為,而且其中3次,還選在桃園市某間百貨公司的廁所「激戰」;更誇張的是,少女與邵男發生性關係後發現懷孕,但擔憂邵男背負刑責,打算吃墮胎藥、並因此向對方索要6000元;豈料邵男竟回「可是我沒有6000元」,結果最後遭判9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