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四萬元以下要揭露 不得「薪資面議」

  • 發佈時間:2018/04/20 12:31更新時間:2018/04/20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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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四萬元以下要揭露 不得「薪資面議」

很多人上網求職想看薪資福利,但常常只會看到「薪資面議」4個字。現在立法院初審通過,未來月薪低於4萬元以下的工作,必須公開薪資範圍,否則會開罰6萬~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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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就業博覽會,想找份好工作,更想有份好薪水,但待遇該怎麼談,可是一門大學問。因為每當點開求職網站,瀏覽到薪資選項時,往往只會看「薪資面議」4個字,現在立法院就初審通過,修訂月薪4萬元以下的職缺,必須公開薪資範圍。

求職者都給正面評價,甚至認為能增加工作媒合度。但根據人力銀行調查,有將近50%的企業,不願意公開薪資範圍,只有25.5%的企業,願意公開揭露,就是擔心過度透明化,會讓對手算出自身的人事成本,讓企業失去競爭力。

工總秘書長蔡練生也表示,「我覺得它對於提高薪資來講,沒有太大的幫助,薪資的高低對企業來講,是對外並不公開的,因為如果就業機會多,當然媒合度相對就高,這完全是看景氣。」

面對資方強力反彈,人力銀行也擔心,恐怕會有企業為了符合規定,把薪資範圍寫的更寬鬆,一樣對求職者沒幫助,而除了薪酬要透明,未來雇主在面試時,也不能用求職者的星座血型來挑人,否則一樣會被罰。法令儘管才剛通過初審,但已經掀起不小波瀾。

(民視新聞/翁子媛、呂炯緯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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