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的統戰手段已經深入到台灣鄉里了嗎?中國官媒日前稱廈門有66名台灣人擔任社區主任助理,平潭更聘請6名台灣村里長擔任當地村委會的執行主任,陸委會表示這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其中一位被點名的北市文山區里長曾寧旖,出面解釋說,她十多年前就常去中國從事社區交流,根本不曉得對方給她掛什麼頭銜,既非正職、更非黨政軍職位,歡迎陸委會來查。
看到里民親切打招呼,還和志工一起種植花草蔬果美化社區,她是北市文山區忠順里里長曾寧旖,辦公室滿滿獎狀,還有和日本、韓國、中國交流的簽名,不過她到中國分享社區營造經驗,被認定違法,相當不服氣。
曾寧旖說:「他們要去認定,請他們自己要去找證據,不要一下子就講違法,嚇老百姓嘛,人民自然的互動跟交流,那是阻擋不了的。」

曾寧旖在台灣做了17年里長,10多年前就常到中國交流,前年(2017年)底受邀到平潭分享經驗,但掛的頭銜卻是當地的執行主任或是副主席,甚至還獲選福建省三八紅旗手獎項。而根據中國官媒體報導,台灣村里長赴中兼任,除了平潭有8人,廈門更有66人,都涉嫌違法《兩岸關係條例》,可處最高50萬的罰鍰。

曾寧旖解釋:「那個是中國自己去取的名字,對我來講,第一個我不是全職我也不是專職,我也不領他們的薪水,我在台灣反而是專職的里長,這個是通通可以去檢驗跟公評的。」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則說:「中國方面一再無視我方的法律規定,刻意招聘台灣民眾赴中擔任這些基層行政組織,更讓我國人觸法受罰,這樣的做法實在是心態可議。」

兩岸交流不是問題,但必須在台灣的法律規範下,而台灣民選里長被中國安上「執行主任」頭銜,免不了被外界放大檢視,拿了食宿費、講師費,又有職稱,違不違法?也不是里長自己說了算!
(民視新聞/李榮晋、宮仲毅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