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MO將告「焦糖」陳嘉行侵商標權!黃國昌:愚蠢又可惡

  • 發佈時間:2019/05/12 12:32更新時間:2019/05/12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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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將告「焦糖」陳嘉行侵商標權!黃國昌:愚蠢又可惡

「焦糖哥哥」陳嘉行,5年前離開電視台,卻在最近收到MOMO親子台存證信函,要求他不准再使用「焦糖哥哥」以及MOMO歡樂谷歌曲,還要他限期5天內商議賠償,否則提出刑民事告訴,陳嘉行反擊強調離開後沒用「焦糖哥哥」四個字,都是以「焦糖」「陳嘉行」來稱呼自己,認為電視台沒使用名字,還延長註冊時間,究竟何等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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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是MOMO親子台當家台柱之一的「焦糖哥哥」陳嘉行,如今卻遭前東家行文,要他不准再使用「焦糖哥哥」四個字,否則就要提告。

焦糖陳嘉行表示,「我已經離開MOMO親子台5年了,我也沒有再使用「焦糖哥哥」4個字,所以今天MOMO親子台對我求償「焦糖哥哥」4個字,對我來講是莫明其妙,是他們去註冊了、去延期了,現在跟我說,因為「焦糖哥哥」本人還活著,所以今天我活著,我的存在就會侵犯他的權利。」

陳嘉行出面反擊,強調自己離開電視台5年,用的是「焦糖」、「陳嘉行」,如果就連自稱「焦糖」都不行,那就是超越法律,因為通用品名不得註冊。

陳嘉行指出,「『焦糖』這兩個字是不得註冊的,所以你看你今天如果『焦糖』能註冊,以MOMO台的解讀,『焦糖』能註冊的話所以他可以去求償,賣『焦糖』瑪奇朵的、『焦糖』冰淇淋的。」

臉書上放上好幾張電視台寄來的存證信函,除了要他立即停止公司註冊的商標,及停止公開播送公司歌曲,還要賠償公司所受的損害,強調「焦糖哥哥」早在2009年註冊通過,最後甚至嗆明5日內商議賠償,否則提出商標跟著作權刑民事告訴。

事後MOMO親子台更用臉書發出聲明,表示陳嘉行在2014年結束合作關係後,依法即不能使用「焦糖哥哥」或「焦糖」名稱,還說他屢次侵害商標權與著作財產權,直呼他明知自己違法理虧,卻利用FB文字訴諸媒體顛倒是非。

只是商標剛到期,沒再使用商標的電視台,卻將「焦糖哥哥」註冊延期,不少網友質疑,這背後倒像是政治追殺。

陳嘉行表示,「(我的)立場那麼鮮明,你又挑到選舉的時候做這種大動作,整個集團,而且你看MOMO親子台還用官網發聲明直接針對我耶,所以說你真的不能怪別人說,你是不是政治追殺。」

就連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也說,「寄了一個自己都沒有講清楚,自己商標專用權明確範圍的存證信函,去意圖要去恐嚇或是打壓陳嘉行先生。」

立委黃國昌在臉書力挺陳嘉行,強調剛出道當律師,就是專辦商標專利案件,從未看過這麼愚蠢又可惡的主張商標權方式。質疑商標權侵害人格權,陳嘉行最快週一就會前往註銷「焦糖哥哥」四個字的商標權。

(民視新聞/黃國誠、沈建宏、胡希哲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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