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實從去年開始,立法院的一些委員就在針對境外滲透勢力做法案奔走和研擬,也於今年五月左右,提出了代理人制度、反滲透法等相關法律,經過好幾個月的協商和曲折,終於在今天順利通過!
這項法案的立法目的,就是為了防範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和干預,以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維護國家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其中境外敵對勢力的定義為:「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或團體」。
大家看到這裡,或許不難想像什麼樣的國家和團體,可能會想要採取非和平的手段,來影響我們的國家主權、甚至併吞我們了。
針對滲透來源,法案也提到以下三個:
1.境外敵對勢力之政府及所屬組織、機構或其派遣之人
2.境外敵對勢力之政黨或其他訴求政治目的之組織、團體或其派遣之人
3.前二款個組織、機構、團體所設立、監督管理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
同時,要達到違法的要件,有以下三點:
1.由境外勢力所發動
2.受其指示委託贊助
3.從事違法介入民主程序的行為
法案明訂,必須要有拿錢影響選舉、公投的行為,才會懲處,因此一般的交流並不會因此被定罪,去中國做演藝發展、交換留學,也不可能違反《反滲透法》。一般我們所常見的普通交流,並不會觸犯這條法律。
既然反滲透法已經解釋的如此清楚,為何卻還是有部分的立委反對呢?這就相當令人匪夷所思了,正常來說,應該不會有人認為台灣被敵國滲透是一件好事,但卻有一些特定政黨的委員認為這個法律「宛如戒嚴」。
這或許反映了一件事,那就是台灣早已經被敵國的勢力滲透的很大一部分,導致某些政治人物和立委極力的想要反對這個法案,以免自己遭殃。
這不禁讓人嚇出了一身冷汗,沒想到我們一直都籠罩在敵對勢力的陰影中,卻不自知!希望這個法律可以順利的運行,讓台灣可以免於被敵國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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