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林庭蕷報導
中國33歲女星景甜代言廣州無限暢健康科技公司所生產的「果蔬類」食品,該商品屬於普通食品,她卻在廣告中聲稱商品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違反中國廣告法規定「普通食品不得進行治療、保健等功效宣傳」,遭廣東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做出行政處罰,罰金高達人民幣722.12萬元(約新台幣3144萬元)。
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景甜代言廣州無限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果蔬類」食品廣告,該商品屬於「普通食品」,代言人應知法律規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進行治療、保健等功效宣傳」,且該商品無有效途徑證明商品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她以自身名義和形象在廣告中宣稱商品有其功效,違反中國廣告法規定。
據悉,景甜代言該產品的廣告收入約人民幣257.9萬元(約新台幣1123萬元),依違法所得被沒收外,再加上違反廣告法的罰款約人民幣464.22萬元(約新台幣2021萬元),總罰金高達人民幣722.12萬元(約新台幣3144萬元)。
對此,景甜稍早在微博PO出道歉信,坦言代言工作有疏漏,她和團隊在第一時間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調查,也立刻繳納罰款,「在未來的工作中,我將繼續秉承著對廣大消費者高度負責的原則,今後絕不代言此類相關的任何產品,堅決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