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影音中心/陳則元報導
2021年11月16日晚間,新北汐止爆發一起行車糾紛,一名白色廂型車駕駛,因不滿陳姓騎士影響自己行車,下車拿球棒作勢要打對方,反遭陳男用辣椒水反擊,過程被民眾錄影上傳網路,引起網友熱烈討論,而兩名當事人事後也被法院裁定為「互毆」,讓陳男感到相當不解。日前YouTuber火花羅邀請到當時的陳姓騎士,以及黃正龍律師上節目,親談此事件始末,和被判定為互毆的原因。


而火花羅認為,今天對方雖然已經轉頭摀臉,但誰知道會不會有第三下攻擊,為了避免該情況發生,多去噴那兩秒鐘,憑什麼說逾越了必要性,而黃律師則說明,法官認為陳男是對「未來的侵害行為」做防範,非對當下的侵害行為,然而黃律師也提出自身看法,說明如果今天自己真的被判互毆,那應該會是拿著安全帽、防摔手套去攻擊對方。而網友在聽完律師分析後,也深感無奈的說「台灣的法律已經到了保護加害人的程度,究竟要如何在這麼嚴苛的法律下,保護自己又不觸法?」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