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劉書旋報導
國道警方今(12)日清報,國道1號北向36.3公里泰山路段有高速公路局的委外廠商緩撞車遭撞,肇事的是一名疑似開啟駕駛輔助系統的劉姓男子,所幸緩撞車發揮保護效果,除了肇事駕駛受輕傷外,與現場施工的9名工人均無大礙。警方呼籲,行車若開啟自動巡航系統,車主仍然應隨時注意前方車況,勿過度信賴駕駛輔助系統。
國道警察今日凌晨5時50分許接獲新北110通報,國道1號北向36.3公里泰山路段,有高公局委外施工廠商緩撞車遭撞事故,立刻調派巡邏車前往處理,並通知交控中心及119派消防車、救護車。警消到場後,將自小客車劉姓駕駛送至林口長庚醫院就醫,經醫生診治後無大礙。
警方指出,42歲徐姓男子駕駛高公局委外施工廠商緩撞車,於國道1號北向36.3公里泰山路段,協助內側車道進行AC路面刨除工程後方警戒。由於當時工程已近尾聲,施工人員正在收除交通錐,35歲的劉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疑似因開啟輔助駕駛系統,未注意車前狀況,結果撞上緩撞車,導致緩撞車再往前推撞63歲彭姓男子駕駛的工程車。

肇事劉姓男子在事故後胸悶不適,送至林口長庚醫院就醫。現場占用外側車道及輔助內側車道處理,後方回堵約1公里,事故現場於6時40分排除恢復通車,3車駕駛酒測值均為零,詳細的肇事原因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警方表示,這起車禍所幸後方有緩撞車保護9名前方工程人員,無人員受傷,同時減緩自小客車撞擊力道,劉姓駕駛僅受到輕傷,再度發揮緩撞車的效能與必要性。
警方指出,未注意車前狀態為國道十大肇事因素第2位,國道轄線111年因未注意車前狀態肇事共9,706件,呼籲用路人,開車務必要注意前方動態並保持安全距離,行車若有開啟自動巡航系統及緊急煞車系統之駕駛輔助系統時,車主仍然應隨時注意前方車況,必要時主動介入操控車輛,切勿過度信賴駕駛輔助系統,不論前後座駕駛及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以維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