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視新聞/黃兆康 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吉普車駕駛,想要駕車橫跨頭前溪,卻因為溪床太深,直接在水中載浮載沉。溪邊停有多輛吉普車,推測應該是群體結伴。對此,河川局表示,駕駛行為已違反《水利法》第78條,可處1~5萬元罰款。若有造成河川汙染,也會另外加罰。
一輛黑色吉普車,在河床猛力踩油門,但河水太深,車輛完全碰不到底,還是在溪水中載浮載沉。
溪流一旁,另外1輛白色吉普車似乎要開入水中,進行救援。危險時刻,全被錄影PO上網。新竹1名吉普車駕駛,執意開車橫越頭前溪,不過水勢湍急,半輛車都卡在水中,任何水沖到一旁。民眾看了,直呼真的不應該。

目前台灣的溪流河川全部都禁止車輛橫越,河川局已開始關切,提醒這樣的行為已經違法《水利法》第78條,可處1~5萬元罰款。如果造成汙染,還要另外加罰。

卡在河川的車主事後如何被救起,PO文主並未交代,但上岸後,應是逃不掉違規受罰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