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視新聞/楊思敏、梁駿樂 台北報導
台北北投一個都更建案,7月底突然通知,無法依照合約完工,36戶組成自救會打算提告。爛尾樓頻傳,消基會呼籲修法,保障消費者權益。否則打官司,分配債權通常承包商、設計師和銀行會優先分配款項,對購屋者來說,真的很不公平。
民視記者 楊思敏報導,「北投市場對面這個建案,原本去年10月已經銷售一空,預計明年底要完工,但現在卻爆出爛尾樓事件,現場一片凌亂,建商無法依約完工。」
一個個沙包、單輪水泥車就丟在現場,位在北投的都更建案,預計蓋地上12樓、地下3樓,2021年底就動工,如今卻不見任何進度。建商7月底突然發簡訊通知客戶,以營建成本高漲、公司經營困難為理由,宣布停工,36個住戶組成自救會,聘請律師準備提告。

這一帶房屋老舊,屋齡至少有40年,當初地主答應合建新大樓,但沒想到建商就此違約消失,恐怕土地也都已經被拿去跟銀行貸款。爛尾樓事件頻傳,消基會調查,這家建設公司資本額只有7500萬,卻小孩開大車,連續開發2個建案,總銷售達13億元。雖然政府先凍結建案價金信託專戶內的錢,約4265萬,但消基會認為,保護買方的效果,相當有限。

消基會呼籲修法,把信託專戶的委託人,由賣方改為買房,當建商無法依約完工交屋時,能優先保護住戶,其他債權人、例如中下游廠,就不會列入賠償分配,避免消費者存了一輩子的錢有去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