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翁達瑞
資策會自訴高虹安侵犯著作權,今天在台北地院開庭。為證明她是博士論文的原創,高虹安有聲請法官傳訊指導教授李傑,並表示論文真假教授最清楚。
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抄襲是我踢爆的。我建議承審法官傳訊李傑,讓他們師徒在法庭對質。
怎麼說呢?以下是我的解釋:
高虹安的博士論文與另兩份文稿有高度重疊。這兩份文稿均已發表,而且有多位作者,版權也歸屬資策會。
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抄襲這兩份文稿,指導教授李傑未必知道。如果李傑被高虹安蒙騙,法庭應給予澄清的機會。
如果李傑知情,他應該解釋包庇高虹安的理由。高虹安的行為違反多項辛辛那提大學的校規,知情的指導教授應該負連帶責任。
一、除非事先獲得校方許可,已發表的著作不得充當論文,且要在論文充分揭露。高虹安並未遵守這項校規。
二、除非事先獲得校方許可,有多位作者的文稿不得充當論文,而且還要取得共同作者的同意。高虹安也未遵守這項校規。
三、版權屬第三方的著作不得充當論文,除非取得授權,並獲得校方允許。高虹安還是沒有遵守這項校規。
四、踢爆高虹安的抄襲之後,我向辛辛那提大學檢舉。校方一開始的處置是讓高虹安增列一筆參考文獻,並對資策會致謝。這項處置需獲得指導教授同意;顯然李傑放水。
儘管有人試著大事化小,高虹安的抄襲案還是壓不下來。去年十二月,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就被校方下架。今年三月,收錄高虹安論文的商業資料庫也採取相同的行動。
如今,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在網路完全消失,但李傑沒有任何公開說明。北院應該傳訊李傑,讓他澄清是否知情高虹安抄襲。若知情,李傑還要解釋他事先包庇、事後放水的理由。
資策會不應跟高虹安和解,資策會也無權跟高虹安和解,因為高虹安侵犯的是國家的財產。資策會應堅持北院傳訊李傑。
唯有讓李傑與高虹安當庭對質,這起抄襲案才有真相大白、水落石出的一天。
本文轉載自:翁達瑞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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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翁達瑞(陳時奮),美國大學教授
責任編輯/劉致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