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源自印度北方的「奶油雞」,撲鼻香氣與濃郁奶味,搭配烤餅或米飯都非常可口,溫和圓潤的口味,讓前美國總統尼克森和甘迺迪,一吃就愛上。不過這道菜的起源,在印度引起爭議。2間餐廳為了誰發明奶油雞鬧上法院,成為印度民眾茶餘飯後的熱門話題。
香濃順口的印度奶油雞,香氣四溢,光看就讓人口水直流。不過現在有2家餐廳,為了它的起源鬧上法院。
原告餐廳經理:「我們不允許任何人奪走我們的遺產,我們不允許任何人,把他們的品牌做連結製造公眾混淆,我們視之為不公平的競爭。」

被告餐廳經理:「奶油雞和黑扁豆咖哩,是在一家叫做莫蒂馬哈爾的餐廳發明的,莫蒂馬哈爾餐廳由3名合夥人,和昆丹拉爾賈吉創立的,他是那家餐廳的共同創辦人,正因如此我們使用他的名字。」
爭議登上媒體版面,兩派人馬也在社群媒體上吵翻天。有民眾認為根本就是無稽之談。

奶油雞被知名美食評鑑網站,評為世界百大傳統美食第43名,是繼印度大蒜烤餅之後,第二個登上排行榜印度料理。德里最高法院1月16日舉行第一次聽證會,法院要求被告餐廳1個月內提出書面說明,並將在5月29日舉行第二次聽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