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中心/莊薇妮報導
根據鐵路法71條第1項第5款,未經許可,在車廂或站區內不得向旅客銷售物品或公眾募捐,否則處新台幣1500至7500罰鍰。而近期在屏東縣潮州車站外,一位穿著紅衣的阿伯,跟一名女學生乞討,讓對方嚇得背起包包走人,而在一旁目睹一切的副站長,氣憤地將阿伯驅離,指出他已重犯數次卻屢勸不聽,氣罵:「被罰才甘願?」
近期副站長在執勤時,發現一名穿著紅衣的阿伯拄著拐杖,在車站外向一旁的女學生乞討,比手勢索要50元買食物果腹,女學生不打算理會對方,但阿伯卻緊盯她不走,讓女學生只好背起包包離開現場。而副站長則上前叫住阿伯,厲色詢問對方:「你在幹嘛?又在跟人要錢了?」更提到阿伯之前也曾來車站乞討,都被他勸離多次,怎料阿伯仍然屢勸不聽。
副站長氣罵:「沒叫警察來,對你來講沒用的嘛!勸告你多少次了?被罰1500你才甘願嗎?」隨後阿伯心虛擺手表示不好意思,在副站長的喝止下離開車站。網友看完影片後留言表示,「不是沒有同情心,而是給了常常會把錢拿去買菸、買檳榔、買酒,買飲料、便當給他還會嫌」、「辛苦了,要顧慮車站安全,還要去取締這種亂七八糟人員」、「如果說肚子餓我還可以帶去超商買吃的,我請沒關係,如果純要錢就真的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