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5)日初審通過「打詐4法」中的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但部分民眾都有恐有侵害民眾隱私疑慮。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今(6)日赴立院備詢前受訪時表示,為因應詐團使用最新科技,調查方法要與時俱進,會做好兼顧人權的保障。
今日上午9時,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民眾黨團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而鄭銘謙等人也受邀列席進行報告並備質詢,同時他也於會前短暫接受媒體聯訪。
記者提問,「科偵法」是否會侵害他人隱私?鄭銘謙回應,這個法是基於辦案需要,得進行證據蒐集而修訂的法律,因為司法機關的調查方法,不能落後於科技發展,詐團完全可善用最新科技,相關執法單位也需與時俱進,否則對他們就是束手無策。
鄭銘謙強調,「整個科偵法這部分,我們會做好兼顧人權的保障,這些偵查方法都是要法官保留」。
另,記者問到,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認為,「打詐4法」刑度不符合民眾期待,對此,鄭銘謙重申,該法對於詐欺行為都有加重徒刑,可反應一些現實需要。
據了解,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中,規範偵查中檢方若認為許必要,得使用GPS等科技方法追蹤位置,也能使用「M化車」調查行動通訊設備的位置、設備號碼或使用的卡片號碼,但此案仍須交由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