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台北律師公會前女會計李雪琴,涉嫌於2013至2020年間,侵佔北律高達6098萬7263元,再以作帳手法掩飾挪用款項情形,被判7年定讞入監服刑。台北地檢署還查出她於2009至2012年間另侵占2910萬餘元,今年2月間再依業務侵占罪起訴。台北地院今(3)日提訊她開庭,她當庭認罪但稱不清楚侵占金額,還向法官哭訴「找不到律師」,也不符合強制辯護資格。
綜合媒體報導,台北地院今日開庭,李女坦承犯罪,但她稱資料全部被檢方查扣,自己沒辦法核對因此不知道侵占金額,不過她坦承有在電腦上修改轉帳傳票,連動到月報表、季報表、半年及全年度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並列印成年報,提供台北律公會於會員大會審視。
此外,李雪琴還跟法官哭訴,因為她侵占的律師的會費,導致自己找律師遇到困難,她之前請過的律師還被其他律師排擠,後來解除委任。
北院法官表示,由於李女不符合強制辯護資格,無法請公設辯護人或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律師,勸她可請家人幫忙找律師試試看。全案定8月14日再開庭。
另據《太報》報導,台北律師公會另外提起民事求償,而北院民事庭開庭時,李雪琴曾崩潰表示,這些錢都是公會算出來的,她不知道怎麼稽核,哭著說,「前面的金額(第一波侵占的6千多萬),已經都還不出來了,所以這一塊(2910萬)…」李雪琴話鋒一轉卻稱,「我知道不能把過錯歸到別人身上,但如果他們及早發現,我就不會這樣了….」,北院民事庭本週五(5日)宣判。
全案緣於,李雪琴自1998年11月10日起至2021年1月13日止,在台北律師公會秘書處任職會計超過20年,負責會計帳務及款項存取、撥付等。2013年起至2020年間,李女基於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及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業務侵占犯意,自公會主要收入帳戶提領款項後,以未入帳、短存或重複提領等方式,侵占北律高達6098萬7263元。
一審台北地院日前依8項業務侵占罪,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沒收。檢察官認為判太輕提起上訴。
二審高等法院判決指出,李雪琴為大學會計系畢業,卻未克盡職守,利用主管律師信任,將經手款項挪為己用,還憑藉會計專長修改相關紀錄掩飾長達8年之久,坐享巨額利益,造成台北律師公會重大財產損害,改判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未據合法發還的犯罪所得5458萬7263元,依法宣告沒收及追徵。檢方上訴後,最高法院今年4月19日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