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周欣儀報導
前桃園市長兼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土地弊案貪污,今日在桃園地方法院召開的羈押庭中被裁定繳交500萬元保釋金,並限制住居及出境。他被指控利用職務之便接受賄賂,涉及貪污治罪條例。桃園地檢署將對此裁定提起抗告。
初步了解,隨著台商回流,桃園市對工業用地的需求急遽增加。因此,桃園市政府推出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計劃徵收工五工業區東側約49.68公頃的農業土地,預計轉為約24.89公頃的工業用地。而鄰近的一片9.5公頃土地,地主則組成重劃會自行提出重劃申請。儘管這塊土地因為農業用途無法納入上述計畫,但地主依然試圖透過行賄官員的方式,試圖影響決策過程。
而鄭文燦疑似涉嫌涉入與華亞科學園區周邊土地的重劃案件,該地主組成的重劃會向市府提出重劃申請,並以近千萬元賄賂鄭熟識的廖姓人士,另據了解,涉案的「白手套」已在6月上旬被檢調約談。楊姓地主涉嫌透過重劃會的廖姓人士,向鄭文燦支付了近千萬現金。楊與廖兩人後來遭到檢方聲押,楊因年老獲准保釋,而廖則被收押。
鄭文燦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涉及職務上的受賄行為,法院裁定需繳交500萬元保釋金,並實施住居限制及出境出海限制。桃園地檢署認該裁定認事用法不當,當庭抗告,並將立即提出抗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