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李豫翰、蔡承翰 綜合報導
一歲男童剴剴被虐致死案件,嫌犯劉姓保母姊妹,被關押6個多月後,兩人一起從看守所被借提到北院,首度開庭審理,但開庭時,他們的委任律師認為,這一起案件,未來將由國民法官審酌,擔心媒體報導會影響判斷,提出"不公開審理"的要求,這讓男童親友氣炸了,覺得嫌犯從頭到尾都在卸責。
走下囚車,頭低低、不發一語,涉嫌虐死一歲男童剴剴的劉姓保母姐妹倆,看起來神情疲憊,雙手上銬走進北院,兩人被起訴後,8號首度開庭。法庭上,姊妹分開審理,先開保母姊姊是否有延押必要,姊姊的律師主張,案子未來將由國民法官審理,為避免媒體報導,影響國民法官判斷,搬出國民法官法第50條第一項第三款,要求不要公開審理;檢方則認為,此案受大眾矚目、且媒體是第四權,會公正報導,認為沒必要,法官一度暫時休庭,雙方庭上攻防12分鐘,最終合議庭認為可公開。
庭上,劉姓保母全程不發一語,都由律師代答,律師主張保母女兒已處理中國房子,回台灣照顧家庭,沒有逃亡的可能性,而且手機已經還原扣留、幫傭的訊問警方也具結,力拼交保。
一歲半男童剴剴,遭劉姓姊妹虐死,先前偵查庭兩人堅不認罪、甚至互咬對方犯案,如今辯護律師又要求不公開審理,對家屬來說,只希望司法能還給無辜生命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