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難以跨越的鴻溝!2022年,一名蘇姓台大醫學系學生,報考自家醫學系並再次獲得錄取,導致一名李姓學生以0.05分的微幅差距落榜,心生不滿,提告台大要求撤銷蘇姓學生資格,並錄取自己;不過這項主張被法院打臉,認定台大並無違誤,因此李姓學生只能繼續當他的「落榜頭」無緣錄取理想校系。
學霸之力!2022年,一名蘇姓台大醫學系在學生,因不明原因決定再次報考台大醫學系,而且再次獲得錄取,排擠了1個錄取名額;一名錄取分數僅差0.05的李姓學生,不滿自身權益受損,因此向法院提告,要求台大撤銷這名蘇姓在學生的錄取資格,並且應該錄取自己,確保足額錄取50人才行。
不過台大校方認為,招考簡章本就規定考生「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李姓考生的分數是75.97分,未達台大設置的76.02分門檻,而且也沒規定已有學籍的蘇姓學生不得再次報考,並沒有損害公眾利益,也不算是重大行為偏差。
對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台大確實依規定錄取了包括在學的蘇姓學生在內的50名學生,符合學校公告的招生名額;李姓考生未達最低門檻標準,因此台大不予錄取「並無違誤」判決校方勝訴;案件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後,最高院認為台大處分無誤、北高行判決無不當,駁回李姓考生上訴,全案定讞;李姓考生只能繼續當他的「落榜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