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白委稱把高虹安停職是違憲 劉世芳搬出憲法打臉了

  • 發佈時間:2024/07/29 09:37更新時間:2024/07/29 09:37
  • LINE
    FACEBOOK
    TWITTER
    COPYLINK
快新聞/白委稱把高虹安停職是違憲 劉世芳搬出憲法打臉了
內政部長劉世芳。(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陳思妤報導

高虹安被控涉貪在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並被內政部停止新竹市長職務,停職期間也不給薪。不過,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聲稱,憲法保障工作權,把高虹安停職是違憲。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9)日說明憲法第23條規定,並強調是按照憲法、地方制度法,以及行政院人力總處引用的公務人員俸給法,三個條例做成最後處置方式。

更多新聞: 快新聞/高虹安連半薪都沒了! 內政部:停職期間不發薪水

劉世芳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到,張啓楷說憲法保障工作權,而且高虹安涉貪不是發生在新竹市長任內,因此質疑內政部將高虹安停職是違憲。劉世芳表示,不管是憲法第15條還是第23條,服公職不只是權利也是義務,憲法第23條有明確規範,工作權保障如果牽涉到很明顯的公共利益的時候,應該按照第23條憲法比例原則予以規範。

劉世芳指出,另外,依據司法判決引用立法院通過《地方制度法》給予停職,停薪則是引用《公務人員俸給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提的解釋,如果不是屬於維持基本生活所需,不一定要給半薪。對於將高虹安停職停薪,劉世芳強調,是按照憲法、地方制度法,以及行政院人力總處引用的公務人員俸給法,三個條例作成最後處置方式。

至於高虹安稱,原本半薪要捐助新竹急難救助,劉世芳說明,處置方式是要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而高虹安現在不一定是為了維持基本生活所需,半薪不到10萬塊,很多NGO跟公益團體都可以做到。劉世芳直言,如果康國家之慨捐出來,大概不符合俸給條例裡所說維持基本生活所謂的俸給條件。

媒體追問,擔心之後預算會期被民眾黨立委找麻煩?劉世芳說,尊重每個立委對行政部門的監督,但對高虹安停職停薪是因為,司法系統判決她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因此引用憲法、地方制度法、公務人員俸給法停職停薪,都是按照規定、按照憲法、按照行政命令上的規範處置。

更多新聞: 快新聞/高虹安涉貪一審遭判刑 台灣國放鞭炮喊普天同慶:司法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