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高虹安涉貪被停職沒薪水「民眾黨批不中立」 內政部:過去案例均不給薪

  • 發佈時間:2024/08/06 16:00更新時間:2024/08/0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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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高虹安涉貪被停職沒薪水「民眾黨批不中立」 內政部:過去案例均不給薪
高虹安涉貪一審有罪,被內政部停止新竹市長職務,停職期間不給薪。(資料照/民視新聞翻攝)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在立委任內涉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並被內政部停止新竹市長職務,停職期間不給薪。不過,卻遭在野黨質疑行政不中立。對此,內政部今(6)日表示,自88年地方制度法施行以來,因案一審判刑由內政部停職的縣(市)長共有2位,這2位經停職的縣(市)長在停職期間都不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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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外界關心近期縣(市)長因一審判刑停職,內政部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函釋於停職期間不發給半俸的決定,內政部今日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自88年地方制度法施行以來,因案一審判刑由內政部停職的縣(市)長共有2位,這2位經停職的縣(市)長在停職期間都不發給薪給。

內政部說明,縣(市)長停職期間是否發給半俸的裁量機關,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6月22日總處給字第1060049606號函和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0年12月5日局給字第1000057960號書函,在106年6月22日以前是由服務機關縣(市)政府決定,之後則由上級機關內政部決定。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縣(市)長涉嫌犯內亂、外患、貪污治罪條例(不包括圖利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或最輕本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經一審判刑者,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從88年到現在,由內政部依該規定停職的縣(市)長,分別是94年的台東縣長吳俊立,當時由台東縣政府決定停職期間停發薪給,至於新竹市長高虹安,依106年函釋由內政部決定停職期間停發薪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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