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果汁、飲料如何區別? 食藥署「這招」教你怎麼看

  • 發佈時間:2024/08/14 10:28更新時間:2024/08/14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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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果汁、飲料如何區別? 食藥署「這招」教你怎麼看
手搖飲料示意圖。 ( 圖/取自ingimage)

即時中心/周欣儀報導

炎炎夏日,果汁或現場調製飲料常是民眾心目中的消暑聖品,不少連鎖飲料店或便利商店紛紛推出各式的飲品,食藥署提醒民眾現調飲料及包裝果蔬汁的應標示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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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指出,現場調製飲料應標示「總糖量、總熱量、總咖啡因含量及茶葉、咖啡原料來源原產地」。另外依據「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連鎖業者必須在標示中列出現場調製飲料的總糖量、總熱量、總咖啡因含量,以及茶葉和咖啡原料的來源國。

此外,果蔬汁飲料的品名也有要求:果蔬汁含量超過10%,品名可為「OO汁」;含量低於10%,品名應為「OO飲料」;若不含果蔬汁,則品名應為「OO口味(風味)」。標示方式可通過卡片、菜單註記、標籤、標示牌、QR code 或其他電子化方式進行。

包裝果蔬汁的標示需注意「原汁含有率或果蔬汁含量」的相關字樣。根據「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若果蔬汁總含量超過10%,應標示「原汁含有率」,品名可以為「綜合果(蔬)汁」或「混合果(蔬)汁」;若含量低於10%,可以標示原汁含有率或「果(蔬)汁含量未達10%」,若不含果蔬汁,則需標示「無果(蔬)汁」,品名應為「口味」或「風味」。

最後,食藥署提醒民眾,選擇現場調製飲料或包裝果蔬汁時,請仔細查看標示,以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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