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部中心/鄭博暉、林俊明 台南市報導
台南市騎樓亂象詬病多,不只有車輛停放、堆放招牌雜物等問題,警方接獲檢舉取締,一年就高達七千多件。為此台南市議會,要求制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草案,市府也提出版本應對,不過身障團體卻主張,得以通行優先,雖舉辦了公聽會想取得共識,但各方意見分歧,順了姑意就難免逆了嫂意!

民眾在自家騎樓停車,卻還得擔心被檢舉取締,住戶們直言,很不公平。民眾就說,「這是自己家門口,停個車你就拍照取締,罰款九百塊都不用辛苦賺嗎,有啊我們都留了這邊可以通行。」、「一早還不到八點還沒開店門,七點多就來拖吊呢。」對一般用路人來說,也覺得在不影響通行的狀態下,騎樓開放停車,倒也無可厚非。當地民眾表示,這邊停車場不好停車,然後這邊來往的人也很多啦。也的確有的人會想要把車子,停在自己家的騎樓下,覺得應該還是開放的好。雖然民眾習慣將自己的車輛,停放在自家的騎樓前,而且認為這樣並無傷大雅,由於也保留了通行的空間,但是在法規通過之前,事實上這樣的行為,屢被檢舉大家也都是困擾不已。也因此就有議員提案,要求制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在合理的條件下,把騎樓使用權還給土地所有人,也為警方執法和住戶使用騎樓的矛盾解套。台南市議員周嘉韋表示:「所有權人用的範圍,不能超出到行人走的空間,這一來是保障所有權人,二來是保障行走者的安全,三來也是讓警察執法機關,在執法的時候更有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