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台北地檢署持續偵辦京華城容積獎勵案,將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改列為圖利罪被告,今(14)日清晨諭令新台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民進黨北市議員林亮君分析,黃景茂被列為被告的關鍵,應與4年前(2020)的一份公文有關,該公文雖表明京華城案適法性有問題,都發局卻疑似積極協助,還特別召開專家學者會議,並提到「爭取時效」。
台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昨日原以證人身分被傳喚到台北地檢署說明,因北檢懷疑黃有涉嫌圖利嫌疑,當庭將他改列被告。不過,為保障其訴訟防禦權利,等到委任律師到場後,由廉政署先進行詢問,晚間移送北檢複訊,檢察官訊後諭令500萬元交保。
林亮君透過臉書發文指出,黃景茂被列為被告的關鍵,應與2020年9月21日的一份公文有關。她表示,京華城在2020年8月送了容積率相關草案到北市府,而黃景茂在同年9月21日的公文回函中,雖表明「這份草案適法性有問題」,卻同時要求京華城在當年9月30日前提出說明,並表示「為爭取時效」都發局將會同步召開專家學者會議,研議獎勵的合理性與合法性。
林亮君認為,這份公文的問題在於,為什麼都發局會如此積極協助一個私人改建案,積極到要為他們召開專家學者會議的程度?另外,為什麼公文中特別提到「爭取時效」?
林亮君回顧京華城案時序,京華城獲得建照的日期是2022年10月18日,也就是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卸任之前的一個月。「倘若柯文哲卸任之前,京華城建照仍然沒有核發,新市府恐怕會在都委會議或是專家學者會議中,因適法性問題擋下京華城草案」。
她合理推測當時都發局的這份公文,以及其中所提到的「爭取時效」,恐怕就是京華城爭取容積獎勵的關鍵。亦即若沒有柯文哲、彭振聲、黃景茂等人在柯市府任期尾聲大開綠燈,這換算市值200億的容積獎勵,就沒辦法進到京華城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