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37名死囚聲請死刑釋憲案 憲法法庭預計近日宣判

  • 發佈時間:2024/09/15 15:17更新時間:2024/09/15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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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37名死囚聲請死刑釋憲案 憲法法庭預計近日宣判
司法院司法大廈。(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王信福、邱和順等37名死囚犯認爲死刑違反憲法保障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等,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於今年4月23日言詞辯論終結,依法應於3個月內宣判,但碰到國會擴權法案暫時處分案,因此延長2個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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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生死辯」今年4月23日言詞辯論終結,原本依法要在7月23日前宣判,但遇上國會擴權法案暫時處分案,因此延長2個月,也就是最晚須在9月23日(一)前宣判。

法界人士指出,憲法法庭原則上都是在週五公布結果,以今年113年憲判字第1號至第7號判決為例,都是在週五公布,因此死刑釋憲案預測於9月20日(五)公布相當合理。

本案爭議點包含,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權利以及兼顧人性尊嚴。

此外,死刑制度所追求目的是否合憲?以及如果認為死刑違憲,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他刑事制裁手段?或應有哪些配套措施?

法務部的立場為堅持死刑合憲,且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形成共識,而非透過司法判決逕行決定。

法務部認為,我國民意有超過8成反對廢除死刑,不應透過違憲審查方式廢除死刑。此外,目前大多數國家是透過立法或修憲程序廢除死刑,經由憲法法庭直接宣告死刑違憲極為少數。

至於聲請方訴訟代理人主張,民意會受到各種主觀因素影響而無法確定,民意調查並非憲法上所承認得以限制基本人權的正當事由。國際專家審查我國兩公約國家報告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多次要求讓人民了解死刑違反人性尊嚴、落實公政公約生命權、免於酷刑的保障是政府責任,政府不得以民意作為保留死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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