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民眾黨護航柯文哲竟搬「台灣省法條」 律師狂吐槽:以為大家都文盲?

  • 發佈時間:2024/09/16 08:02更新時間:2024/09/16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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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民眾黨護航柯文哲竟搬「台灣省法條」 律師狂吐槽:以為大家都文盲?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疑涉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被控涉嫌圖利,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而民眾黨特別製作圖文,強調內政部規範一般性容積獎勵20%上限為全國一致,而北市以「細部計畫」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完全沒有違法的問題。然而,律師林智群昨(15)日便提出3大問題點吐槽,直呼黨主席被押了10天、民眾黨想了10天,才想出這個說法,「他們是不是以為大家都是文盲,看到字多就沒辦法思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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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透過京華城解說懶人包強調,內政部規範一般性容積獎勵20%上限為全國一致;而北市以「細部計畫」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完全沒有違法問題,公務員與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委員,「誰敢知法犯法?」

但律師林智群昨晚在臉書撰文解析,表示民眾黨提出兩張圖,試圖幫阿北「圓回來」,但他認為可以吐槽的點還蠻多的。

「首先,第一個圖第一點就不對了!」林智群指出,民眾黨所引的是「台灣省」規定,「你台北市是獨立於台灣省的直轄市,怎麼會適用台灣省的規定呢?這個是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嗎?」他更質疑,民眾黨翻箱倒櫃10天,只能找出「台灣省」的法條?黃國昌、黃珊珊的法律能力沒這麼差吧?

再者,就算適用《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2,但條文明文規定,要「30年以上」、「5層樓以下」合法建物才能適用;京華城是18年建物,樓高超過5樓,不符合這個規定。「有沒有注意到,民眾黨第二個圖『根本沒有把規定內容』寫出來!明明要件是『30年以上』、『5層樓以下』合法建物才能適用,民眾黨第二個圖就是不告訴你!這就是告訴你一半的事情,帶風向,程度不夠的人,就被牽去了。」

林智群強調,如果一切合法,「小沈還用得著給應曉薇4700萬元,編列4.3億公關費嗎?原來小沈是大善人,大家都錯怪他了!」他更直呼,黨主席被押了10天、民眾黨想了10天,今天才想出這個說法,「他們是不是以為大家都是文盲,看到字多就沒辦法思考啊?」

今早林智群再補充法律觀念,「地方法規跟法律抵觸的話,無效。」他強調,不是市政府愛怎麼搞就可以的,「都更法律規定30年以上建物才能申請都更,京華城才18年,根本不符合規定。台北市政府在這個案子裡給20%,提高到840%容積率的法律依據,根本不存在。」

林智群質疑,民眾黨只能拿台灣省規定救援,代表台北市根本沒這個地方法規,「不然早就拿出來了。」然後台灣省的規定還要求,「30年以上、5層樓以下」合法建物才適用,京華城究竟哪裡符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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