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黃珊珊慘了!引用「第25條」辯護京華城案 台北市府發公文打臉

  • 發佈時間:2024/09/26 15:04更新時間:2024/09/2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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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黃珊珊慘了!引用「第25條」辯護京華城案 台北市府發公文打臉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說,黃珊珊護航京華城引錯法條,被台北市政府打爆臉。(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近日,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弊案,因涉嫌圖利及收賄,遭法院裁定羈押;不過,外界針對本案關鍵「20%容積獎勵」究竟是否違法,目前仍是各說各話、激烈論辯。對此,民進黨北市議員簡舒培今(26)日表示,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先前為論證此舉合法,引用《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為柯辯護;結果,自己向北市政府詢問之後,得到的回覆直接將民眾黨打到「雙頰紅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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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舒培首先表示,民眾黨一開始先搬出《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想幫柯文哲圖利京華城解套。然而,將「台灣省」法規套在「台北市」的後果,就是被全台灣笑文盲;後來,黃珊珊出國前又開記者會,這次不敢再提「台灣省」,卻改用《都市計畫法》、以及《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繼續瞎扯。

簡舒培指出,黃珊珊在記者會上,指出依照《都市計畫法》24條規定,人民有權申請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市府應將案件送公開展覽與都委會審議;另外,「非都更地區給容積獎勵,於法有據」,則是依《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地方政府可在細部計畫當中,視城市需求決定容積率,因此主張柯市府沒違法。

於是,簡舒培將黃珊珊的主張詢問台北市府,沒想到市府只用兩句話,「就把民眾黨打到雙頰紅腫」。據市府回覆,「查京華城案,係由土地權利關係人依都市計畫法24條規定提出申請,非依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規定辦理」;另外,京華城公展時「法令依據」一欄,也清楚寫著「都市計畫法第24條」。此結果讓簡舒培不禁直呼說:「黃珊珊護航京華城引錯法條,被台北市政府打爆臉!」。

隨後,簡舒培接著說道,若黃珊珊繼續硬拗,只能證實柯文哲就是圖利京華城。簡舒培說明,《都市計畫法》24條指出,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條規定辦理。

但簡舒培質疑,京華城以《都計法》24條爭取容積獎勵,那是京華城的事;重點是為何京華城提案,柯文哲就要積極交辦,讓京華城成為他任內,「唯一」由民間機關提送的都市計畫變更案?而且,他親自簽准決行,也是「唯一」由市府協助,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的都市計畫變更案;最後,更是乾脆讓京華城「準用都更」拿下20%容積獎勵。

簡舒培痛批,直到現在出事,黃珊珊才開記者會引用《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都市計畫地區內,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規劃容積率」。一方面合理化柯文哲送京華城容獎,但另一方面,也是「提醒」都發局同仁及都委會委員,京華城違法准用「都更條例」、取得20%容獎,是大家一起的責任。

「但黃珊珊這樣的做法,引發台北市政府公務人員的怒火,直接在回文打臉黃珊珊!」,簡舒培說。最後,她還大酸,京華城遞案、索要容獎,柯文哲就嗡嗡嗡展現效率,大方奉送價值上百億的20%容獎;反觀民眾黨交際費,3個月78萬卻被阿北嫌吃太多。

這景也讓簡舒培不禁感嘆說:「民眾黨現在硬辯、亂拗、不斷放火,難道是對『柯政』不滿的反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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