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台水技術士集體貪污手法曝光 基隆地檢起訴6人

  • 發佈時間:2024/10/18 21:52更新時間:2024/10/18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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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台水技術士集體貪污手法曝光 基隆地檢起訴6人
基隆地檢署今(18)日偵結後起訴4名台水技術士及2名業者一共6人。(示意圖/取自Pexels素材庫)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台水公司第一管理處4名技術士,涉嫌圖利廠商、收受賄賂,甚至明知廠商未依台水所給予的材料施工,不應該領取工程款3%的保固保證金,還協助換裝並拍攝假照片,讓廠商可以保有原本台水所給的材料外,又可以領回保證金,圖利金額新台幣82萬餘元,基隆地檢署今(18)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收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起訴等罪嫌,起訴4名技術士及2名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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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檢署透過新聞稿說明,顏姓、陳姓技術士服務於台水公司第一管理處,負責採購案新裝用水設備工程設計事項(即設計人員)。唐姓、連姓技術士則負責工程監造、驗收、核銷(即監造人員)。另有一名水電工程公司江姓員工。

檢方表示,涉案水電公司自2017年5月起,承攬台水公司第一區處辦理2017、2018年度基隆所轄區用戶用水設備單價採購等工程。工程公司李姓負責人,協助該水電公司履行2018年度工程採購契約部分,李並聘僱江來協助履約。

本案前情提要,台水第一區處辦理新裝設用水設備業務流程,設計人員依據申請人之用水申請,實際至個案現場勘查後,視現場用水管線等設備即條件,填載「用水設備設計書」敘明個案分表位所需要的材料及數量,同時製作結算明細表來核發施工費用給下包廠商,設計人員再將設計書、結算明細表等文件交給監造人員,由後者開立材料單給下包廠商,再由下包廠商向台水公司領取材料進行施作。

檢方詳細表示,監造人員必須監工確認下包廠商實際施作分表位,再於施作完成後,依下包廠商實際施作數量核給施工費用。但實務上常見,建商為了加速用水申請流程,先向台水公司購買分表位材料,並自行在各分水管安裝伸縮止水栓,此情形下因為建商向台水公司購入的非表位已裝設完畢,第一區處的設計人員就不得再設計書上重複設計「伸縮止水栓」材料或於結算明細表上不實列上「裝置非表位」的施工項目即數量,且第一區處監造人員亦不得於下包廠商位實際施作分表位時核給施工費用。至於下包廠商,分表位已由建商自行裝設完畢時,因無需施作,自不得仍向台水公司請領「裝置分表位」的施工費用。

快新聞/台水技術士集體貪污手法曝光 基隆地檢起訴6人
台水公司4名技術士涉嫌集體貪污。(示意圖/取自Pexels素材庫)

檢方起訴指出,下包廠商李、江等人,承攬台水公司工程期間,明知至少3個社區建案的分表位均已由建商自行裝置完畢,下包廠商並未實際施作,竟為了不時請領施工費用,先由第一區處設計人員顏、陳在各建案結算明細表不實列上「裝置分表位」施工項目即數量,再由李指示江或江自行持相機及相關工具到建案現場,就建商已安裝好之分表位,拍攝「施工後」照片,再將這些分表位拆除,於拆除過程中拍攝「施工中」照片,拆完後再拍攝「施工前」照片,拍攝完畢後,再將原本拆除的伸縮指水表栓重新裝設,佯裝下包廠商有實際施作分表位,再由第一區處連姓監造人員不實監造及核銷下包廠商施工費用,使不知情主計人員撥付款項,致生損害於台水公司。被起訴的6人以相同手法,共圖利下包廠商82萬4005元。

另外,台水公司於給付下包廠商施工款時,依約會先保留3%作為保固保證金,3年保固期後,如無施工問題或違約情事,保證金發回下包廠商。顏、唐明知如此,2020年3月間,由唐得知一處社區建案所裝設的伸縮指水栓存有紅色把手,不是台水公司所給予的材料樣式,知悉下包廠商實際上未將向台水公司請領的止水栓裝設在該建案現場,未依約施工履行,不得返還保固保證金。

唐、顏卻決議由顏攜帶另以不詳方式取得的台水公司伸縮止水栓,與唐分持工具到上述建案現場,拆除前述裝有紅色把手的止水栓後,換裝成台水公司止水栓,唐於完工後拍攝照片佯裝現場所安裝者均為合格的台水公司止水栓證明,使下包廠商除了可以保有已經領取的止水栓外,並使台水公司不知情的主計人員在3年保固期過後,返還保證金7098元。

快新聞/台水技術士集體貪污手法曝光 基隆地檢起訴6人
本案有4名台水技術市涉案,包含設計及監造人員。(示意圖/取自Pexels素材庫)

2019年間,李以公司名義代建商向台水辦理用水申請,為求顏加速某社區建案設計速度,主動電話聯繫顏,並相約在基隆市中正區調和街某處路邊,李向顏表示希望加速建案外線工程設計,並假借補貼加班費及涼水費等名目,當場行賄1萬元。半年後,於建案現場李再委託他人向顏表示希望加速該建案內線設計,並再交付1萬元賄款。

求刑方面,基隆地檢署指出,顏、陳、唐、連基於公務員身分自覺,本應廉潔自守以維護公務執行之純正,並竭力改善本案工程履約弊端,但顏為了維護與他有多年情誼的下包廠商江、李,甚至接受李2萬元賄賂,重創公務員廉潔形象,惡性不輕,再於本案查獲後,數度否認犯行,犯後態度惡劣,請法院從重量刑。

基檢表示,唐在偵查中多次翻供,言詞閃爍,顯然不顧其行為對公務機關廉潔性影響,請依法妥適梁行。至於陳、連犯後坦承全部犯行,且均有意繳回不法所得,得依法減輕其刑。

最後,李、江因貪圖私利,與顏共同為圖利犯行,導致國家公帑無端支出、行賄顏,犯後全盤否認,多次說出不合理辯詞,犯後態度顯然不佳,請法院依法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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