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批鼎越逃避法律究責 簡舒培:回饋契約就是他們跟北市府簽的

  • 發佈時間:2024/10/24 11:48更新時間:2024/10/24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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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批鼎越逃避法律究責 簡舒培:回饋契約就是他們跟北市府簽的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圖/民視新聞)

即時中心/詹詠淇、陳治甬報導

京華城案,北檢向北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不過,鼎越開發抗告成功,高院昨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今(24)日表示,「鼎越主張自己是所謂善良第三人,完全不是事實」,鼎越跟北市簽回饋契約時就是鼎越簽的,鼎越當然是不法利益受益第三人,「鼎越這樣辯駁沒有道理」,這樣辯駁就是在逃避法律的究責,檢察官應加強這部分說明再聲請扣押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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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及鼎越抗告成功,簡舒培上午受訪說到,其中一個原因是刑法133條規定,要不法利益,必要時才能去假扣押,高院認為地院並沒有在裁定書說明必要性,因此而發回更審。

簡舒培指出,另一個原因是鼎越主張自己並非不法利益,也就是20%容獎申請的時候,不是申請的當事人,因此以「第三人」認為法院對它假扣押是不公平的事情。

簡舒培認為,這兩個部分地方法院應該進行再一次說明,或高院認為說明不清地方,要加強說明。

「如果建築物20%容獎都蓋好後,不法利益就被實現,就無法逆轉了」,簡舒培說,北市容積獎勵是全民共享的,京華城、沈慶京多用20%,其他人民就少用20%,這就是事實,所以不法利益不該被實現,當然就有其必要性。

「鼎越主張自己是所謂善良第三人,完全不是事實」,簡舒培表示,鼎越取得京華城土地是在2019年9月,當時就被質疑是左手賣右手,是沈慶京賣給沈慶京關係企業;且當時鼎越開發董事長叫朱亞虎,朱亞虎在案子偵辦中都已經坦承自己有行賄,鼎越怎麼還有辦法稱自己是所謂善良第三人?

簡舒培並指出,鼎越跟北市簽回饋契約時,也就是鼎越京華城土地取得20%容獎,必須回饋台北市政府相關的蓋好的建築物的樓地板,回饋契約就是鼎越簽的,鼎越當然是不法利益受益第三人,「鼎越這樣辯駁沒有道理」,藉由土地登記時間來主張自己是善良第三人,這件事是不確實也是不實際的,他們就是在逃避法律的究責,檢察官應該把這些過程詳細說明,再向法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

快新聞/批鼎越逃避法律究責 簡舒培:回饋契約就是他們跟北市府簽的
北檢向北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不過,鼎越開發抗告成功,高院昨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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