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在義大利涉犯10億餘元汽車詐騙案,5年前帶妻小來台躲藏,待移民署獲悉奧納德是國際刑警組織通緝犯後,2度將他遣送出境。過程中,奧納德依我國法律聲請提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以奧納德已出境、無提審實益為由裁定駁回。不過,北高行另外指出,移民署未於提審票送達24小時內,將奧納德解交到法院,將另依職權告發。
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Salvador Alejandro Llinas Onate)在義大利涉犯10億餘元的汽車租售詐騙案,卻來台躲藏5年,本月19移民署將他日遭驅逐出境,但新加坡拒絕其入境,20日清晨奧男搭機返台後,同日晚間再度被驅逐出境,這次他前往歐洲。
北高行裁定指出,奧納德在機場受移民署人員照護,並遣送他國,雖然已達剝奪其人身自由程度,但奧納德於本月21日中午抵達他國,已由他國人員接走,移民署人員並未隨行,因此奧納德已不在移民署人員支配下,所謂逮捕、拘禁已不存在,法院實際上無從提審或釋放聲請人,本件無提審實益,應予駁回。
裁定另外指出,為強化提審功能,提審法規定逮捕、拘禁之機關,未於收受提審票後24小時內將被逮捕、拘禁人解交者,負有刑事責任。本件提審票在10月20日晚間8時29分送達移民署,但奧納德卻於同日晚間10時20分許經安排搭機至他國,就移民署人員違反提審法規定部分,法官依職權告發,交由檢察官另行偵辦。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北高行今日表示,目前承審法官尚未處理告發部分,之後會依職權正式向檢察官告發。
對此,移民署表示,禁止奧納德入國並遣送出國,均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北高行法官另為告發部分,目前尚未收到通知書,待收到後將協助同仁委任律師配合陳明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