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台中市太平區一間公司,涉嫌將工業用氣體混入醫療用氧氣販賣,兩者成本相差14倍,被台中市食藥處判定為偽藥,台中地檢署今(28)日表示,該公司陳姓負責人涉犯藥事法、刑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相關案情擴大偵辦、釐清中。
台中地檢署指出,今年7月間,由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接獲民眾檢舉,某公司經營疑涉不法報請指揮,承辦檢察官於8月21日,指揮台中市調查處會同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人員,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該公司位在台中市太平區營業處所,現場查扣分裝工具、偽造之封膜、標籤及氧氣瓶等證物,並由台中市食藥處協助判定案關偽藥。
檢方調查發現,該公司陳姓實際負責人等,自2020年間起,於其部分營業項目中,疑將工業用氧氣混用於醫療用氧氣,並偽造印製不實封膜、標籤為掩飾,對外販賣予中部地區醫療院所、藥局等處。
販售涉及偽藥部分業經台中市衛生局責令該公司限期完成回收,並協助後續處理;涉案偽藥對於人體之實際危害,則委請主管機關、專業機構提供意見以資認定。
中檢表示,該公司實際負責人陳某等人涉嫌藥事法製造偽藥、販賣偽藥、刑法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嫌,相關案情由承辦檢察官持續指揮台中市調查處,並會同台中市食藥處、台中市衛生局擴大偵辦、釐清中。
另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工業用氧氣與醫療用氧氣,兩者成本相差高達1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