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京華城案延燒 沈慶京延長羈押禁見2月

  • 發佈時間:2024/10/29 17:41更新時間:2024/10/29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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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京華城案延燒 沈慶京延長羈押禁見2月
沈慶京確定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台北地檢署持續偵辦京華城容積獎勵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羈押期限將至,檢方聲請延長羈押,台北地方法院今(29)日下午裁定指出,沈慶京自明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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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延燒至今,包含今日在內,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均延長羈押2個月;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25日以500萬元交保。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則預計31日下午2時開庭。

台北地院今日下午裁定指出,沈慶京自113年10月30日起延長羈押貳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裁定理由指出,參酌檢察官提出偵查卷宗後,依被告(沈慶京,下同)供述以及卷存相關證人證述、共犯供述、書證等資料等,堪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

北院表示,被告與同案被告間前有串供事實,且政治獻金真正捐款目的待調查,為確保被告、同案被告就此待查部分不會相互串供或與證人串證,而有繼續羈押必要,尚屬有據。

北院進一步說明,經斟酌比例原則,認本件被告羈押原因尚未消滅,且不能以具保或其他方式以替代羈押,而有延長羈押之必要;又本件既尚有相關證人未到案及證據資料待分析調查,以現階段偵查所得證據顯示,原羈押裁定所附加之禁止接見通信處分,仍然有其必要,故檢察官聲請對被告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核屬有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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