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部中心/邱俊超苗栗報導
苗栗縣苑裡鎮一處無號誌路口,發生一起大客車與機車,車禍事故,導致機車騎士,意識模糊,頭部受傷送醫,而警方初步了解,機車行駛路面,劃設停字,屬於支線道應停讓幹線道,如有違規,恐遭開罰一千八百元,至於確切肇事原因,尚待調查釐清。

救護車十萬火急,抵達事故現場,大客車和機車發生碰撞,機車橫倒,車頭扭曲變形,幾乎全毀,滿地車身碎片,一片狼藉。猛烈撞擊,機車騎士,意識模糊,情況危急,救難人員,第一時間檢傷後,趕緊將人送醫急救。

車禍事故,發生在苗栗縣苑裡鎮,玉豐七路與玉豐十路口,39歲陳姓機車騎士,與56歲謝姓男子駕駛的營業大客車,雙方行經此處無號誌路口,不慎撞上。無號誌路口,機車行駛的路面,劃有停字,屬於支線道,應停讓幹線道先行,恐違規遭開罰,但詳細肇責,有待警方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