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共享機車紅線,遭人多次檢舉。(圖/民視新聞)一台電動機車停在紅線上,龍頭佈滿多張違規停車逕行舉發單,上面的日期,從1月10日開始一直到1月13日都有,高雄一名黃先生投訴,自己發現電動車違規後,就連續檢舉好幾次,不過四天後,車輛還是好端端停在原地。投訴人黃先生說,我看到那種微電車紅線違停,我就直接打110,電話中我也有請求拖吊,員警就不派拖吊車到現場。地點就自高雄光華一路上,旁邊一整排機車都乖乖停在車格中,唯獨這輛電動車與眾不同,民眾看到也覺得不太恰當。民眾說,看到的話會覺得說,好像我們乖乖的反而比較就是沒有維護到權益的感覺。民眾說,市民停在哪裡他就停在哪裡,應該是要這樣,他停紅線本來應該要拖吊的。高市警苓雅分局凱旋所副所長王建權說,本分局已針對該部微型電動車,開立違規停車逕舉單共五張,另已通報交通大隊。
警方到場張貼多掌逕行舉發單,但投訴者認為應該拖吊。(圖/民視新聞)警方針對電動車違規部分,已經派遣拖吊車前往,另外投訴人黃先生也發現,有黃牌重機占用機車格。投訴人黃先生說,原本它是車禍事故車啦,我是看到那種紅牌重機,如果停在機車格內我都會去檢舉啦,檢舉完了以後它馬上變報廢車。停在機車格的黃牌重機,被貼了好幾張單,日期從12月開始,一直到1月份都有,甚至還有一張廢棄車公告。高市警前鎮分局一心所所長 李宗翰說,有多處的擦撞毀損痕跡,且外觀不堪使用,已達報廢的車輛標準,故警方前往張貼廢棄車輛公告。警方說,車輛若沒有嚴重影響交通,並不會馬上拖吊,而是會先開單再等候安排,並不是都沒處理,同時也呼籲民眾停放車輛,要記得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