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陳妍伶、孟嘉美、宋弘麟、李奕翰 台北新北報導
犯下性侵殺人的死囚黃麟凱週四晚間伏法,這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首度執行的死刑,由法務部部長鄭銘謙簽准,五年前,蔡政府槍決在桃園縱火燒死6至親的翁仁賢,時隔1751天再度有死囚踏上刑場,目前還沒執行的死囚累計還有36人,法務部召開記者會證實槍決執行。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本部於今日另准,黃姓受刑人之執行死刑,並於今晚10點2分,由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率同法醫及法警,在台北看守所刑場執行槍決。」
死囚黃麟凱伏法後,法務部召開記者會證實,這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首次執行死刑。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說於10點23分,由檢察官會同法醫師複驗,確認受刑人已經死亡,完成執行死刑之程序,認為黃姓受刑人所犯之罪,為刑法之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罪,其犯罪之個案情節,為最嚴重之犯行。
時隔1751天再度有死囚踏上刑場,上回有死囚伏法,是五年前,當時蔡政府槍決在桃園縱火燒死6名至親的翁仁賢,經過層層簽審,最後由法務部部長鄭銘謙簽准。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說憲法判決之意旨之情形下,死刑制度是合憲的,法務部基於依法行政,自當依法執行,本部對於死刑犯之執行,向來秉持兼顧死刑犯人權保障,以及被害人及其家屬權益維護,並發揮刑法抗衡犯罪之功能,以維護社會安定保障全體民眾安全。

黃麟凱伏法後50反廢死團體力挺,並強調應盡速執行剩下的36名死囚,但台北看守所外,廢死聯盟和民間司改會有不同聲音。
民間團體呼喊,請執行檢察官,不要違法殺人。司改會法案助理研究員林承慶表示待司法救濟終結,在程序未臻完備之情形下,於現實死囚之律師甫閱卷後,審閱案件之階段,倘若相關機關及承受部長執行,無視法治貿然執行者,此職為違法執行。民間團體從晚間八點開始喊到現在,民間團體發聲,譴責法務部為了政治利益殺人,要求立即停止死刑,黃麟凱當年犯下大錯,就地伏法後也讓重大社會議題再度浮上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