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部中心 / 中部綜合報導
台中新光三越發生爆炸,造成嚴重傷亡,台中市府調查,新光三越施工有多項缺失,包含11、12樓進行樓層改裝,沒有向都發局申請施工許可,違反建築法開罰30萬,另外施工沒有擬訂消防安全計畫,及勞工局部分若有違法部分,至少開罰120萬,並勒令無限期停業,直到檢方調查清楚。

新光三越發生氣爆,民眾拍下恐怖畫面,樓板塌陷,水柱噴射,到處都是煙塵,宛如災難電影真實上演,10樓並非首當其衝爆炸第一現場,已經慘不忍睹,台中新光三越11樓、12樓進行樓層改裝,驚天氣爆炸出嚴重死傷。市府點出,多項缺失,其中樓層改裝,業者竟然沒向都發局申請施工許可。

沒申請裝修許可,違反建築法第77-2條,裁處最高30萬元罰鍰,未擬定施工消防防護計畫,違反消防法第13條,可處30萬元,另外疑似並未正確設置消防安全設備,違反消防法第6條,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若違反職業衛生安全法也是30萬,加總起來至少120萬。百貨公司樓層改裝,卻沒有依法進行施工申報,一連串疏失,將面臨重罰,台中新光三越無限期停業,直到調查結果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