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狂衝救澳門女童 闖紅燈違規也要救 律師:阻卻違法不罰

  • 發佈時間:2025/02/15 22:47更新時間:2025/02/15 22:47
  • LINE
    FACEBOOK
    TWITTER
    COPYLINK
開車狂衝救澳門女童 闖紅燈違規也要救 律師:阻卻違法不罰
沿途開在公車專用道、闖紅燈,但律師表示,這屬於「緊急避難」的行為,在法律上屬於「阻卻違法」事由的一種。(圖/民眾提供)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新光三越爆炸案當下,一名退休客運司機-蔡先生,看到女童身受重傷,被媽媽無助的抱著,他立刻載他們前往醫院。沿途開在公車專用道、闖紅燈,原本13-14分鐘的車程,只花了4分鐘就抵達。他說,因為救人挨罰也沒關係,不過律師表示,他的行為屬於"違法阻卻"的一種,所以不會受到處罰。

更多新聞: 快新聞/台中新光三越氣爆「勞工權益受損」? 勞動部今補充說明:並非無薪

這一聲開門聲,讓抱著全身是血的2歲女童媽媽,彷佛看見希望。熱心救人的蔡先生協助他們上車,安撫他們情緒,還抽衛生紙給他們,下一秒抓緊方向盤,猛踩油門送他們去醫院。油門一踩,在公車專用道上衝過安和路,一路要奔向中港澄清醫院,過程中一邊安撫在哭泣的一家人,一邊按喇叭搖車窗大喊。


開車狂衝救澳門女童 闖紅燈違規也要救 律師:阻卻違法不罰 
熱心的蔡先生,開在公車專用道上衝過安和路,一路奔向中港澄清醫院。(圖/民眾提供)


人命關天,一秒都不能浪費,為爭取時間,原本4.4公里的路程,車程要13分鐘,但他沿途開在公車專用道、闖紅燈、變換車道超車,不顧可能會吃上罰單的風險,直奔醫院,最後他只花了4分鐘,就到澄清醫院的急診室門口。

熱心救人民眾蔡先生:「沿路我就是能夠超車我就超車,車多的時候我就走公車專用道,我沿路就開警示燈有按喇叭,有稍微有違規一下,救人第一嘛。」律師李育昇:「行為人雖然有闖紅燈,駕駛在公車專用道等違規行為,但是他是為了搶救女童的生命,屬於"緊急避難"的行為,在法律上屬於"阻卻違法"事由的一種,因此法律上並沒有不法性,不應該受到交通違規的處罰。」


開車狂衝救澳門女童 闖紅燈違規也要救 律師:阻卻違法不罰 
蔡先生沿途開在公車專用道、闖紅燈,原本13-14分鐘的車程,只花了4分鐘就抵達。(圖/民視新聞)


熱心民眾替不認識的傷者,與死神拔河,事後警方查證後,確實是為了救人,情急之下而導致交通違規,符合阻卻違法事由不會開罰。

更多新聞: 快新聞/國務機要費全數遭刪凍!總統贈慰問金大縮水 僅剩部會經費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