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名嘴黃揚明去(2024)年2月初,在媒體節目上稱「民進黨開出八位數字利益,爭奪立院龍頭」,遭民進黨提告,向其求償100萬元,並負擔刊登澄清啟事費用。台北地方法院昨(26)日判決出爐,認黃未盡查證責任,應支付民進黨在報紙頭版刊登勝訴啟事的費用,可上訴。
《中天新聞》節目去年2月3日,以「立法院龍頭戰再爆內幕」、「黃揚明大爆料,民進黨開出八位數字利益」為標,播出相關評論與新聞節目,而黃揚明於節目中,直指民進黨為拿下立法院長,「民進黨有人接觸國民黨的特定立委,開出8位數字的利益千萬以上,希望可以跑票」等言論。民進黨認為黃的言論子虛烏有,不實影射民進黨以對價關係、賄賂等方式影響選舉,足以貶損民進黨的聲譽,提起民事訴訟,向黃求償100萬元並負擔刊登澄清啟事費用。
黃對此辯稱,他在發表言論前,曾向立委徐巧芯查證,之後他將採訪所得轉述,沒有故意、過失損害民進黨名譽;另外,他認為當時國人關注立院正副院長選舉手段正當與否,民進黨的名譽權保障應有所退讓,且原告是法人,沒有精神上痛苦可言,請求法院駁回。
台北地院則是指出,徐巧芯在作證時,稱消息來源是轉述自另一藍營不分區立委柯志恩,且她說是「民進黨或綠營或綠營支持者都可能是開立8位數的人,並非僅限於民進黨」;但黃揚明在節目上,卻公開直接指名是民進黨開出8位數字利益,也沒有再向柯志恩查證,後再上節目陳述,認定黃有未達到查證義務。
法院認為,民進黨身為法人,法人名譽權受損無精神上痛苦可言,因此黃免賠百萬,但令黃應支付民進黨在報紙頭版刊登勝訴啟事的費用,地院認為此方式不會侵害黃揚明的表意自由。
對此判決,黃在其FB粉專上回應「寧鳴而死,不默而生」,他對一審宣判結果感慨萬千,但尚未收到判決書,會待確認判決理由後,再決定是否針對不利部分上訴。黃補充,會實現承諾,即使最後確定免賠,仍會以100萬元扣除相關訴訟費用後,全數捐公益,捐款對象會等完成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