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張瑋珊報導
近日,社群流出一段影片引發熱議,台中市消防分隊的一名隊員,竟將印有「台中消防」的消防服裝帶出國充當滑雪衣,事後更將畫面PO上網,並大膽直言「消防衣比較適合火熱的地方、冰天雪地不行,滑雪會變笨,千萬不要帶來滑雪」。對此,台中消防局表示,消防服裝為救災使用,不能攜帶出分隊,調查後將依規懲處。

不少民眾趁著連假期間出國旅遊,近日,一台中市消防局消防人員在IG曬出身穿印有「台中消防」的消防服裝在日本滑雪的照片及影片,並表示這是台中消防的新雪服,光衣服就占據了行李箱一半的空間;該男子事後還特別寫下實測穿消防服滑雪的心得,「保暖,佳;防水,可;防摔,佳;便利,差;身體活動度,其差無比。總結:消防衣比較適合火熱的地方、冰天雪地不行,滑雪會變笨,千萬不要帶來滑雪。以上,報告完畢」。

畫面曝光後引發網友討論,其中不少人認為此舉恐怕已經違反規定,「這是用納稅錢買的消防裝備,本來就應該用在公務上,沒想到還有那麼多人覺得沒問題耶,請問你各位現在給公務員的權利已經大到這樣了嗎?」、「喜歡自己的職業是一回事,消防衣是公家財產,不遮就是找自己麻煩」、「消防員很辛苦很熱愛工作是一回事,但把公家機關財產帶出國,絲毫不考慮可能造成的耗損,就是違反規定」;此外,有一自稱過去曾是分隊器材承辦人的網友表示,「身為曾經的分隊器材承辦人,我說幾句話。消防衣褲,跟一般發給隊員的工作服救助服或制服衣褲不同,它是『消防局的財產』。這些個裝的使用者,都只是這些裝備的『保管人』。這位同仁,今天不光是將局的財產攜出工作崗位,還不只是帶回家甚至是帶出國,先不論任何局處形象的問題,光是這整個過程中如果有任何意外破損發生,請問是局要為他買單嗎?為他把裝備帶至國外進行不合乎裝備使用情境的狀況下產生的耗損買單?這些都還只是最簡單的部份,都還沒談論到公器私用產生的問題,這個要認真追究很嚴重的。身為公務員,知法不犯法是最低限度的標準欸」。對此,台中市消防局表示,消防服裝為救災使用且為分隊上財產,依規定不得攜出分隊外做私人用途,調查了解後不排除進一步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