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部中心/李坤錫、羅宇翔報導
五年前,台中盛唐中醫鉛中毒案,造成台中市前議長張宏年、議員張彥彤一家四人等46人,鉛中毒事件,(27日)上午二審宣判,分別判處盛唐中醫院長呂志霖5年,另2年可易服社會勞役;九褔中醫診所醫師洪彰宏6年、藥商歐國樑4年2個月,全案還可上訴!
前國民黨台中市黨部主委,含著眼淚,滿臉無奈,他說太太當年罹癌,吃了盛唐中醫含鉛的中藥,如今病情加劇,讓他們身心俱疲!台中盛唐中醫鉛中毒案,造成台中市前議長張宏年、議員張彥彤一家四人等46人鉛中毒事件,受害者中最小的年僅5歲女童,甚至還有癌症患者,來不及等到賠償就病逝;27日上午台中高分院二審宣判,呂志霖犯「供應調劑禁藥罪」處5年,另2年可易服社會勞役,九福中醫醫師洪彰宏。犯「販賣禁藥致重傷罪」處6年,藥商歐國樑「販賣製造禁藥罪」處4年2月,中藥商欣隆藥業。則科70萬元罰金。

法官考量,呂志霖在二審宣判前,以1480多萬元,試圖與其中19名被害人,達成和解,而且一審計罪,是以每開一次藥就定為一罪,二審法官認為醫療持續延續性,所以,改成一個受害病患判一罪,降低罪責,從一審7年6個月,改判5年,及2年服社會勞役;但面對判決,議員張彥彤表示,永遠不原諒!

另外,二審法官認為,藥商歐國樑,把鉛丹當硃砂有,嚴重業務過失,從一審的6年,改判4年2個月,九福中醫師洪彰宏,未善盡醫師監督責任,從一審7年2月改判6年,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