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法國極右派國民聯盟領導人勒朋,31日被法院宣判,她挪用歐盟資金,罪名成立,被處5年內不得競選公職,勒朋氣得沒聽完裁決,就大步離開法院。
路透社報導勒朋被控在2004到2016年間,挪用超過400萬歐元款項,拿去當薪水發給黨內工作人員。勒朋除了被處10萬歐元的罰款外,還被判處4年徒刑,其中兩年緩刑,另外兩年要戴電子腳鐐。勒朋的律師表示,勒朋行為並未違法,會提出上訴,但不得選公職的禁令即刻生效。勒朋稱1這個案子就是要讓她「政治死亡」。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法國極右派國民聯盟領導人勒朋,31日被法院宣判,她挪用歐盟資金,罪名成立,被處5年內不得競選公職,勒朋氣得沒聽完裁決,就大步離開法院。
路透社報導勒朋被控在2004到2016年間,挪用超過400萬歐元款項,拿去當薪水發給黨內工作人員。勒朋除了被處10萬歐元的罰款外,還被判處4年徒刑,其中兩年緩刑,另外兩年要戴電子腳鐐。勒朋的律師表示,勒朋行為並未違法,會提出上訴,但不得選公職的禁令即刻生效。勒朋稱1這個案子就是要讓她「政治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