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張予柔報導
內政部移民署署長陳建成9日在立法院證實,近期要求14萬名在台中國籍配偶,提供「喪失原籍證明」,否則將面臨限期除戶及撤銷居留的處置,目前已經累積超過1萬多名未繳交相關證明的中配。這一消息引發了廣泛關注,特別是對於那些因疫情、健康或政治因素,無法回中國辦理喪失原籍證明的中配,是否能夠給予豁免期,成為大家熱議的焦點。

移民署副署長陳建成今(9)日在立法院被質詢時表示,兩岸中國籍配偶獲得在台定居的共有14萬人,經調查有1萬多名中配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因此移民署發出通知,要求在3個月內補交文件,否則將面臨撤銷在台定居證及戶籍登記的處分。他也強調,這項政策已執行多年並非突然實施。根據移民署寄發出的通知,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台灣地區人民不能同時擁有中國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目的是避免雙重身分造成的權利和義務重疊。

消息一出,不少中配哀嘆,表示自己來台後早已與家人斷了聯繫,甚至無法聯絡上親戚,甚至有人父母雙亡、戶籍地也早被拆除,現在根本開不出「喪失原籍」證明。對此,陳建成也指出移民署仍會對有特殊情況的個案進行適當的處理,將會給予因健康、疫情或政治原因無法辦理的中配更多彈性,民眾可向移民署提出申請,該署將會同陸委會與海基會評估個案,協助尋找適當的解決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