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CBP)11日發布公告,更新實施「對等關稅」措施的最新指引,列出豁免(exemption)的特定產品,包含電腦、智慧型手機及晶片皆入列。對此,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今(13)日回應,未來美國是否會依據國家安全需要對半導體或ICT相關產品進行調查課徵關稅,尚有待觀察。
經貿辦說明,美國4月2日發布對各國課徵「對等關稅」時,同時公布對藥品、半導體、木材、特定關鍵礦物及能源相關產品排除適用對等關稅;但美方亦同時申明上述該等排除項目,未來美國仍有權利依美國國家安全需要(232條款)另課徵關稅。

經貿辦指出,CBP4月11日另公布將ICT(電子相關產品)納入上述豁免項目,排除對等關稅之適用,並追溯自4月5日起生效;未來美國是否會依據國家安全需要對半導體或ICT相關產品進行調查課徵關稅,尚有待觀察。
綜合外媒報導,CBP宣布,有20種類別的電子產品,不必課徵高額的對等關稅,而是一體適用10%標準關稅,清單內包含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智慧型手機、顯示器、半導體與相關產品、手錶、電視、太陽能等相關電子產品;外界分析,此舉可能成為日、韓、台灣等科技業代工國家的「活路條款」,免除製造成本上升造成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