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部中心/綜合報導
去(2024)年五月,一名女子到男模會館消費錢不夠付,店家報警抓人,但女子被帶到警局時,卻在派出所門口大鬧,還要員警請公主下車,她才願意下車,但事後又在派出所內當起公主,破壞滑鼠、抓傷員警,高雄地院簡易庭判這名公主5個月徒刑,警局內當公主,這下得付上15萬元罰金。

女子和店家發生糾紛,被帶上警車,要帶回派出所釐清事發經過,但她在警車上,情緒十分激動,到了警局,員警要請她下車,她反而又不願意下車,還要員警「請公主下車」,公主這才終於願意移駕,只是一下車就又跟員警起口角。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五月,這名王姓女子到男模會館消費,卻因為身上現金及卡片額度不足,積欠會館一萬多元費用,遭到會館報警處理,但公主不但路上跟員警鬧彆扭,進了警局更是變本加厲,高市警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長尤明賜說,「王女情緒不穩,於駐地內破壞公務電腦滑鼠設備,並對執勤員警攻擊及吐口水,經制止數次仍未停止,後續依刑法妨礙公務與傷害等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本分局對於所屬同仁執法方式全力支持,並且呼籲民眾切勿對執行職務員警有任何不理性行為。」

法院調查發現,當時被依詐欺得利現行犯帶回警局的王姓女子,不但拉扯警局內的滑鼠線,導致滑鼠毀損,更在員警對她上銬的過程中,抓傷右手腕、更對另一名員警吐口水,遭地院認定毀損公物、及傷害罪,各判三個月徒刑,合併執行五個月,得易科罰金,非本案律師陳星宇指出,「兩罪併罰最後法院合計判王女,五個月有期徒刑;法院在這部分認定吐口水的行為,構成侮辱公務員罪,而用指甲抓傷員警的行為,則構成妨害公務罪及傷害罪,而三個罪是基於同一個決議所犯,為想像競合,因此一重處以傷害罪。」

原本只是為了1萬多元的費用,被送進警局,但在警局內當公主、鬧脾氣,這下判刑五個月,得付上15萬元罰金,當公主的代價,可真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