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部中心/林樹銘、陳姵妡 高雄報導
有老師在網路控訴,一名外籍女學生搭乘高雄捷運末班車,下車忘記拿手提袋,裡面裝有平板、錢包跟數位相機,急著向站務人員反應並報警,沒想到,竟然是被司機員拿走,還把袋子丟棄在站外;高捷除了賠償女學生損失,也將司機員免職處分。

捷運到站,民眾上車,就有粗心民眾,就把物品遺落在車上,沒想到物品事後竟被司機員丟掉。有民眾在網路發文,說自己一名外籍女學生,從台北南下,搭乘捷運末班車返家,從凹子底下車後卻忘記拿手提袋,急著跟站內人員反應並報警,但事後袋子,竟被司機員拿去站外垃圾桶丟棄。民眾:「不可以丟進垃圾桶啊,這樣很不應該,看你要交警察局,還是捷運站都有站務員啊。」民眾:「我覺得這樣應該不行吧,因為那是別人的私有財產,不應該隨意的丟棄,應該交到站務員,就算下班,也要交到警察局之類的地方。」經過捷運調查,司機員承認當下有把袋子丟掉,但裡頭的物品卻跟女學生講得有出入,包含錢包、平板跟數位相機,司機卻說沒有看到,讓女學生難以接受。

高捷公司公共事務處長 王柏雁:「主動聯繫到的這個當事者,向她致歉,並且表達說目前這個遺失物現在已經被司機員給弄丟了,目前是找不回來,所以相關的損害賠償,司機員會予以賠償,那如果司機員不賠償的部分,公司也會連帶的予以賠償,由於他這個是嚴重違反,公司內部管理規定,公司立刻召開內部人評會予以免職處分。」高市警小港分局偵查隊長陳建成:「至本局捷運警察隊提告侵占案,本分局受理該隊移轉案後,將通知涉案人到案說明釐清,並依法究辦。」袋子裡的物品,至今仍下落不明,捷運表示,會依照學生當事者所提的金額賠償,只是司機員將他人物品丟棄的不當行為,不只遭到免職,恐怕還會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