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馬聖傑、洪國凱 台北報導
藝人"NONO"陳宣裕的MeToo案件,一審判刑兩年半!這一起案件,從吹哨者---網紅〝小紅老師〞揭露之後,又有其他被害女子出面控訴NONO,但士林地院七度開庭,NONO始終否認犯行,如今,他被依〝強制性交未遂〞判刑兩年半,但強制性交和猥褻的部分無罪,就有被害人氣到發抖,說自己像螞蟻一樣被踩死。
被害人施小姐:「真的我真的氣到發抖,惡人一定要有惡報啊,我們這些受害人是怎樣,我們就像螞蟻一樣要被他們踩死嗎,敢做不敢當他不是男人啦,做過的事你自己都不承認,你還可以厚臉皮說不認識我們。」

邊講話、邊顫抖!藝人陳宣裕NONO,捲入MeToo案,其中一名被害者出面發聲!不滿NONO一審宣判,只有強制性交未遂判兩年六個月,其餘強制性交、強制猥褻通通無罪,而且NONO還想上訴。
被害人施小姐:「他卻可以神通廣大,這麼厲害只判兩年六個月,有錢就判生沒錢我們這些人就要判死嗎,果然是有錢能夠使鬼推磨,他真的非常厲害,就吊這口氣就是我跟癌症共存。」
就算罹癌在身還是決定奮鬥下去。當初的吹哨者小紅老師發文,說聽到判決非常痛心,當初每個女孩為了捍衛自己的權利,傷疤一層層被剝開,只判2年6個月真的太離譜,會依法上訴。一審判決指出,2011年,NONO因為節目關係,認識一名節目中現身的女子,NONO表明想載她回家,這名女子認為NONO是演藝圈前輩,放下戒心答應,沒想到NONO後續將車子開到大稻埕河堤,熄火後,就對她伸出狼爪!直到對方不斷求饒NONO才作罷。不僅如此,NONO對其她被害人,頻繁以言語操弄,曾說出「妳表現好,我可以幫妳上節目」、「妳不說、我不說,就沒人知道」壓制對方情緒。

非本案律師黃柏榮:「在二審恐怕維持無罪的機會是很高的,有罪的部分也是相同的也很難翻盤,那如果說要不進去關的部分,恐怕要認罪賠錢才能爭取緩刑。」
身為NONO前老闆的吳宗憲批,要NONO承擔下來,重新審視人生;而NONO的妻子則透過經紀公司表示不予回應。不管藝人NONO多想拚無罪,但經過檢院的調查審理,做過的事,終究得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