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中心/趙永博 花蓮報導
花蓮縣民政處長明良臻,涉嫌罷傅查水表案,遭羈押禁見一個多月時間後,週三偵查終結,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起訴,隨後晚間花蓮地院,對明良臻裁定,以交保5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並實施電子監控。
走出地院,面對記者提問,明良臻父親不發一語,母親也提著大包小包趕來,法警室外苦守,長達一個多月的羈押,花蓮地院週三晚間裁定,明良臻以50萬元交保。記者:「還好嗎有沒有什麼話想講,剛有看到處長嗎,可以接收這樣的結果嗎」。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明良臻,因涉嫌罷傅查水表案,3月底開始遭羈押禁見,14日偵查終結,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起訴明良臻、身兼選委會總幹事的副處長吳俊毅,以及戶政事務所主任鍾威霆等3人,針對明良臻,花蓮地院裁定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同時實施電子監控。明良臻委任律師林武順:「今天就移審啊交保50萬,有限制住居、戴電子監控,大概就是這樣,那其他的不便表示任何的意見」。

查水表案偵結,明良臻交保,檢方後續是否再提抗告,還得等到收到裁定書後才能得知。